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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入口 ▶ 支付宝端: ● 在支付宝搜索“湖北公安”,进入“湖北公安”小程序。 ● 进入“湖北公安”小程序后,点击首页的“查看更多”,即可在“户政”部分找到“鄂汇拍”功能。
注:在支付宝直接搜索“鄂汇拍”,也能找到此功能哦。
▶ 微信端: ● 通过公众号点击“微警务”,进入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 ● 进入微信平台首页后,点击首页的“鄂汇拍”按钮,然后长按二维码进行扫码后,即可找到“鄂汇拍”功能。
注:在微信“搜一搜”中直接搜索“鄂汇拍”小程序,也能找到此功能哦。
这里以支付宝端的小程序为例,介绍居民身份证的证件照片拍照上传,微信小程序的相关流程与之相似。 进入功能后,选择需要拍摄的证件照片类型,输入并确认身份证号码后,点击下方“直接拍照”按钮;
注:微信小程序端为下方界面。
进入拍照界面后,按说明要求调整身体至取景框内,点击拍照按钮;
完成拍摄后,先等待系统审核通过,然后再等待人工完成审核即可; (请注意人工审核的工作时间)
人工审核通过之后,大家可以在功能首页的“采集记录”中查看,然后就可以去办理相关证件啦~ 1. 本功能每日拍摄次数(以审核通过的计算)有限,请大家合理使用功能。 2. 若拍摄照片未通过审核,系统将告知原因。
3. 拍摄的照片审核通过之后,若有需要还可以再次进行拍摄。 4. 系统将自动使用最新一次审核通过的照片,请大家在使用时注意。 5. 照片审核通过后,可使用该照片前往办证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6. 民警在现场受理身份证业务时,若照片与本人差异较大,将会要求群众重新拍照后方可办理身份证。 7. 拍摄的照片需要满足相关证件照片的要求。 ●身份证照片应为正面头像,拍摄时头、脸不得歪斜和侧转,并保持整洁。 ●拍摄时应脱去帽子,不得穿制服、不得佩带饰物。 ●不得戴有色眼镜,常戴眼镜的居民,拍摄应佩戴眼镜。 ●被拍摄者必须五官清楚显露,不得化浓妆,不得染彩发,不得留浓胡须(少数民族风俗习惯除外)。 ●被拍摄者不得穿着白、浅色上衣,穿高领衣服者应将脖子露出。 ●拍摄时应将头发整理好,长发者应露出双耳,刘海不得遮挡眉毛。 ●操作员和被摄者不得对人像进行任何改变外貌的修饰、修改或美化操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