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主要跟各位介绍下,武汉各区人才公寓线下的申请地址和联系方式。需要通过线下办理的朋友可以来了解看看,也欢迎转发、收藏。
1、江岸区房管局
地址:江岸区二七路342号
咨询电话:027-82835975
2、江汉区政务中心人才服务专窗
地址:江汉区常青路恒融商务中心3号楼
咨询电话:027-85767006-8007;027-85710265(房管电话)
3、硚口区政务中心人才服务专窗
地址:解放大道213号硚口政务中心大楼
咨询电话:027-83612320;027-83764249(房管电话)
4、汉阳区政务中心人才服务专窗
地址:汉阳区四新北路125号
咨询电话:027-84671933;027-84844286(房管电话)
5、武昌区政务中心人才服务专窗
地址: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
咨询电话:027-88922075;027-88877103(房管电话)
6、青山区政务中心人才服务专窗
地址:青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A1号窗口
咨询电话:027-86848239;027-86342902(房管电话)
7、洪山区政务中心人才服务专窗
地址:洪山区文秀街9号
咨询电话:027-65390246;027-87525441(房管电话)
8、东西湖区房管局
地址:东西湖区五环大道53号
咨询电话:027-83080073
9、蔡甸区政务中心人才服务专窗
地址:蔡甸大街221号
咨询电话:027-69818205;027-84943172(房管电话)
10、江夏区政务中心人才服务专窗
地址:江夏区纸坊街北华街10号江夏市民之家三楼A05
咨询电话:027-81815706;027-81815706(房管电话)
11、黄陂区政务中心人才服务专窗
地址:黄陂区前川街百锦街230号
咨询电话:027-61001681;027-61108159(房管电话)
12、新洲区人社局人才科
地址:新洲区邾城街衡州大道176号
咨询电话:027-89350103;027-89356602(房管电话)
1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住建局
地址:沌阳街东风三路5号
咨询电话:027-84896587
14、东湖高新区政务中心人才服务专窗
地址: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077)
咨询电话:027-65527101;027-65563051(房管电话)
15、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政务中心人才服务专窗
地址:武汉市欢乐大道301号
咨询电话:027-88235970;027-86779130/86627826(房管电话)
武汉人才公寓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大学毕业生:取得普通高校(包括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6年以内、2022年6月7日起在汉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家庭在汉无自有住房的高校毕业生。
高技能人才:经人社部门认定,从市外新引进的40周岁以下高级技师资格获得者、35周岁以下技师资格获得者,由所在企业证实为从事紧缺工种的30周岁以下高级工资格获得者,2022年6月7日起在汉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家庭在汉无自有住房的。
二、申请材料
大学毕业生:
1.《武汉市人才租赁房申请表》;
2.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父母身份证、或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
高技能人才:
1.《武汉市人才租赁房申请表》;
2.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父母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
4.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申请办法
线上办理:武汉人才安居平台
线下办理:各区政务中心大学生服务专窗(咨询方式&办理地址:点击查看)
四、申报流程
(1)申请提交材料。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向租房意向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学生服务窗口申请;或登录“武汉人才服务网”(whzc.gov.cn),如实填报申请表,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
(2)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实行并联办理。各区人社部门2个工作日内完成引进高技能人才资格审核。各区房管部门2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家庭在本市住房状况核查。审核完毕后,通过短信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申请人也可登录“武汉人才服务网”查询结果。
(3)查询租赁房源。人才租赁房房源达到入住条件后,区房管部门通过“武汉人才服务网”发布配租公告,明确配租事项。配租房源可优先向本区新引进人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等倾斜,其他人才轮候。申请人可登录“武汉人才服务网”查询房源情况。
(4)选房配租。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人参与选房。选房成功的,由区房管部门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和房源所在运营机构签订租赁合同。集中配租剩余房源和腾退房源,各区应及时将房源信息在服务平台上公布,动态配租,原则上依据申请先后顺序通知后续申请人或轮候对象直接配租。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动态配租房源信息向具备租赁资格的各类人才推送,提高配租效率。
(5)签订合同。人才租赁房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合同中应注明入住人才因住房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人才安居条件的,应主动及时告知运营机构,并按政策规定处理。各区应定期开展人才安居资格复核,及时根据人才家庭有关变化情况依法依规处理。
人才租赁房租赁期满后应予退出。确有需要的,经本人申请最多可再延长2年,延长期内不享受政府租金优惠。入住人才租赁房后,入住人才因工作原因需跨区调换房源的,可向意向调入区房管部门提出申请。达成配租意向后,须退出原有人才租赁房、结清有关费用并注销合同备案后,方可签订新租赁合同。
(6)租金补贴发放。入住人才按照市场租金价格缴交租金后,各区定期给予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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