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时申请了一笔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听说可以每年提取公积金用来还商业贷款,但是应该怎样办理呢?
办理条件:
公积金贷款可以转成商贷吗?应该怎样办理呢?
公积金贷款可以转成商贷吗?应该怎样办理呢?
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使用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且贷款未结清的,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六个月后,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剩余金额,且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
所需资料:
(1)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单身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已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复印件;
(4)提取人在本市商业银行开立的储蓄存折(卡)原件、复印件。
注意事项
(1)办理提取时,商贷主借款人须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或分中心指定的银行现场授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商贷借款人不能到场委托他人(包括直系亲属)代办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借款人授权查询委托书(委托书模版可登陆武汉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
(2)借款合同及《个人信用报告》记载的贷款类型必须为“个人住房贷款”;
(3)办理此项提取,《借款抵押合同》登记的借款人为职工或配偶,抵押人(共同抵押人)要求仅为职工或职工及配偶(不包括与他人联名);
(4)首套自住住房依据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职工家庭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记录进行认定。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显示,职工家庭无委托扣划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2010年3月8日(含)后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记录及住房消费类提取记录的,本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住住房为首套自住住房。
公积金贷款可以转成商贷吗
公积金贷款可以转为商贷,得满足一些条件:
1、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2、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有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
3、因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4、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5、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进行登记备案的住宅开发项目,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书或《商品房权属证明》;
6、同意由市资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公积金贷款转商业贷款流程:
1、咨询受理。贷款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如果符合转贷条件,银行工作人员应指导借款人正确完整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
2、提交资料。提交贷款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
3、贷款受理。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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